公 示
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和全省法院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粤高法〔2020〕59号)要求,经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研究、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推荐以下集体和个人作为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和全省法院先进个人的候选对象:
(一) 集体
1.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宣传科
2.东源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二) 个人
1.骆 平 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
2.田伟恩 东源县人民法院灯塔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
3.谢瑞丹 连平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五级法官助理
4.张文艺 和平县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
现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8月5日至8月11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反馈至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