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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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指定破产重整管理人的通知
本院定于6月27日(星期二)上午10:00在本院审判楼三楼第四审判庭举行公开摇珠现场会,为河源市贝嘉利陶瓷有限公司指定一名破产重整管理人。
请入选2015年河源中院司法委托中介机构名册的破产清算管理人,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进行自查,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可参加摇珠现场会,迟到按弃权处理。国信信扬(河源)律师事务所、广东翔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广东东江勤诚律师事务所因本轮已被摇珠选定过,不参加本轮摇珠。
请参加摇珠的机构代表务必携带以下资料:
1、本机构授权证明;
2、《参加摇珠指定破产重整管理人确认书》;
3、本机构电子邮箱送达确认书(需载明本机构接收法院通知的邮箱地址,并加印本机构印章)。
联系人:刘 禹 0762-3827223 传 真 0762-3827111
二O一七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