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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16民再3号

时间: 2017-03-20 来源: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肖风娣

再审申请人曾石柱因与被申请人吴东岳及原审被告你民间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和平县人民法院作出2015河和法民一初字第30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受理。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送达期满后本院定5月2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三月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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