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雪男 基层人民法庭作为审判工作的前沿,处在预防和解决矛盾纠纷的第一线。近年来,灯塔人民法庭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注重改革创新,结合辖区实际,创新采取“一二三”工作法,力求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因工作突出,2021年11月,灯塔人民法庭被评为广东“最美人民法庭”。
“一二三”工作法即树立党建共建“一个理念”,联动辖区镇村党组织,建立党建结对共建模式,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形成抓党建、强治理、促振兴的新格局。推进诉源治理,建立联动联调工作机制和综治维稳沟通协调机制“二项机制”。邀请村干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驻村律师等多种治理主体进驻平台,把村委会矛盾纠纷联合调解工作室打造成诉源治理新阵地,构建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相结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联动调解机制;建立综治维稳沟通协调机制,对可能涉及群体性案件,与当地党委政府沟通协商,预先判断形势,做好风险防范,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水平。创新审判运行模式,组建“1+1+1”审判单元,优化送达、多元调解等程序,探索出庭前摸底、庭审释法、庭后疏导矛盾纠纷化解“三步法”,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今年以来,灯塔人民法庭共受理案件423件,审结361件,其中调撤128件,调撤率35.46%,为辖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