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护民生 温情暖民心
——河源法院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
来源:2021-6-29 河源日报02版头版
河源法院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立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凝心聚力为民办实事,推动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高质量司法实践,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事关民生无小事
强制执行暖民心
2020年6月30日,59名工人因广东某公司拒不履行支付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的义务,向源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相关义务,承办法官遂对被执行人名下12台车辆进行了查封扣押,并以截留、提取被执行人在另一公司的收益60万元的方式保障工人权益。2021年1月7日,57名工人领取了部分被拖欠工资。
2月起,承办法官陆续在网上拍卖上述12台车辆,于3月25日前拍卖出9台,所得款项共计920880.4元。其中2台车辆拍卖款按查封顺序,由先予诉讼保全首封申请执行人领取后,通知其他申请执行人领取剩余拍卖款833092元。4月2日,涉案款收付窗口前站满了焦急等待领款的工人。他们纷纷向执行干警表示感谢。
悉心调解促和解
案结事了获点赞
2021年4月27日,因河源某眼镜公司等5名被执行人一直拒不履行生效裁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深圳某融资租赁公司向河源市中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5名被执行人向其支付款项百余万元。
市中院立案后,承办法官成功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43万余元,有力震慑了被执行人。
6月4日上午,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到场调解,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释法说理,申请执行人同意被执行人当日向其支付完毕829893.75元,已冻结的43万余元由法院扣划给申请执行人,剩余款项由被执行人当场支付给申请执行人。该案顺利执结,获得双方当事人的一致点赞。
占房不搬拒履行
刚柔并济解心结
2019年10月,许某因资金短缺向曾某借款25万元,借款到期后,许某一直拒不还款,曾某便将许某诉至东源县法院。曾某胜诉后,依法向东源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许某名下位于东源县某小区的房屋被依法拍卖,买受人赖某于2021年1月11日以79万元的价格成功竞买。
赖某在办理完房屋过户手续后,许某却仍一直居住在该房屋内,并以各种理由拒绝腾空房屋,致使房屋迟迟无法完成交付。
因许某在东源县法院还有多个执行案参与房屋拍卖款分配,许某担心在拍卖款分配后已无多余剩款,将无力抚养家中小孩和老人。承办法官了解到许某的顾虑后,积极与买受人协调,由赖某给付许某2万元用于购买许某家中全部新买不久的家私、家电。许某后于2021年4月12日自行搬离。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点一滴见初心。河源法院将继续发挥“为民服务孺子牛”精神,切实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把为民执行、善意执行、高效执行落到实处细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